项目编号:HG2024-GL1151
广西桂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询价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灌阳(湘桂界) 至湖南通道(湘桂界) 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拟征拆水电站、养殖场等测绘、资产评估服务进行询价,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项目的报价,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总体概况: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中规划新建横1线其中的一段,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凤凰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东北部的桂林市全州县、资源县、龙胜县境内。本项目一期工程起点位于桂林市全州县凤凰镇三里村附近,改造现有的凤凰枢纽互通立交与G72泉南高速相交叉,并顺接G76夏蓉高速(灌阳至凤凰段),路线向西经全州县咸水镇北侧,设互通立交与国道G322全州至兴安公路相接,再与湘桂铁路和衡柳铁路交叉后,向西在谭家村附近设超长隧道穿越越城岭山脉,出全州县境至资源县中峰镇附近,在中峰镇殿子背村附近设枢纽互通立交与G59资源至兴安高速公路相交叉,之后向西北穿越源口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资源县城西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折向西南经车田乡、两水乡,在两水乡附近设互通立交与S301资源至龙胜公路相接,再向西经河口乡猴背村附近,出资源县境至龙胜县江底乡,在江底乡附近设互通立交与江底乡相接,之后设隧道从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外的北侧穿越,路线向西北至马堤乡张家村附近,设互通立交与龙胜至城步高速公路相接,并预留条件与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凤凰公路(二期工程)顺接。
本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本项目主线共设桥梁26609.87 米/37 座(含互通主线桥梁), 其中特大桥15811 米/10 座,大桥10705.5 米/26 座、中桥93.37 米/1座;隧道50851.35 米/17 座,其中:特长隧道33215.85 米 /6 座,长隧道15953.25 米/9 座,中隧道1682.25 米/2 座;主线 桥隧比81.4%。设置涵洞36 道,通道36 道;互通式立交 6 处, 服务区2 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3处,隧道监控通信站3处,桥隧养护管理站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本项目施工图路线全长95.183公里;总投资工可批复估算约为220.7亿元,概算批复金额为220.02亿元,预算批复金额205.16亿元。
1.2项目名称:灌阳(湘桂界) 至湖南通道(湘桂界) 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拟征拆水电站、养殖场等测绘、资产评估服务
1.3项目编号:
1.4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全州县、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1.5建设规模:路线全长95.18公里
1.6询价范围与内容:
受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桂估协发[2019]07号、《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工程测绘规范》GB50026-200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城市测绘规范》CJJ/T8-20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及自治区、地方有关测量评估的法律法规及桂湘公司关于水电站、养殖场等测绘、资产评估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施。
1.7计划工期:30日历天(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1.8项目控制价上限:34.62万元,超过该上限价投标文件无效。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采购人有权核查报价人信用情况,若在询价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报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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